[股市][用語] – 鉅額交易?
問:
鉅額交易?
解:
鉅額買賣適用標準:依買賣申報數額區分為下列三種適用標準
1.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達500交易單位以上之單一證券鉅額買賣(原適用標準)。
2.增訂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5種以上股票且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之股票組合鉅額買賣。
3.增訂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未達500交易單位,但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者,亦得採鉅額買賣。
在交易所的宣導文宣中,開宗明義就說明鉅額買賣的目的:
是讓台灣的大額交易人有更多元化的交易管道,
更容易找到賣賣相對方來成交,
不用於一般交易市場中進行大額買進或賣出,
以降低對一般市場價格穩定及連續性的影響。

台股鉅額交易目前有盤中與盤後共四時段,
分別是
盤前8時至8時30分
早上9時30 分到9時50分、
11時30分至11時50分、
下午1時35分至1時50分